事项编码 | 3707240402003-000 |
事项名称 | 暂扣无证运输的木材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设立依据 | 依据《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中介服务项目的通知》(潍政字〔2018〕17号)新增行政强制项 |
三定方案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100号)二、主要职责 (十)负责筹集和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
实施程序 |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潍坊市森林公安局或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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