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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902006-000
事项名称 对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实施主体 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设立依据 《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第四条: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0〕131号)二、主要职责(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耕地保护科3212371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