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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902017-000
事项名称 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情况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设立依据 1、《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9号令)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2、《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成字〔2008〕2号)五、切实加强统一监督管理(十四)依法对涉密测绘成果实行统一保管和提供。测绘成果保管单位负责接收和保管本地区涉密测绘成果,并按照批准文件向用户提供。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供涉密测绘成果。 3、《山东省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规定》(2007年12月鲁国土资发〔2007〕237号)第四条icrosoft\Web Platform Installer\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62号) 第三项第八条:编制全市勘察测绘工作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的开展;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市测量控制系统和测绘标准化工作;依法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负责全市测绘成果汇交和测绘任务登记;负责全市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的协调、管理工作;承办组织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第七条:测绘单位生产、加工、利用属于国家秘密范围测绘成果的,其保密管理工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一)依照国家有关保密和测绘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岗位职责,设置安全可靠的保密防护措施; (四)与涉密人员签署保密责任书,核心涉密人员应持有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实施程序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2、下发检查通知;3、联合保密部门组织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情况检查;4、撰写检查报告、督促整改。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关于开展涉密测绘成果跟踪检查的通知》(2013年8月鲁国土资字〔2013〕962号)二、检查内容: (一)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复制、转让、转借等情况; (二)涉密测绘成果电子数据存储和使用情况; (三)委托第三方应用开发涉密测绘成果情况、向外国的组织或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情况; (四)公开使用涉密测绘成果依法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情况; (五)从事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涉密测绘成果数据库管理、涉密测绘成果计算机管理等核心涉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临朐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中心3212781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