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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902019-000
事项名称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设立依据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09年3月国测管字〔2009〕13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62号) 第三项第八条:编制全市勘察测绘工作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的开展;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市测量控制系统和测绘标准化工作;依法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负责全市测绘成果汇交和测绘任务登记;负责全市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的协调、管理工作;承办组织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细则》鲁国土资发〔2009〕116号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考核,是指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测绘资质或已取得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第五条: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丙丁级测绘单位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工作。
实施程序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2、下发检查通知;3、组织测绘资质监督检查;4、撰写检查报告、督促整改。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09年3月国测管字〔2009〕13号)第二十四条: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测绘资质监督检查职责,可以要求测绘单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及工资表、劳动保险证明、测绘仪器的购买发票及检定证书、测绘项目合同、测绘成果验收(检验)报告等有关材料,并可以对测绘单位的技术质量保证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临朐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中心3212781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