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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1006804-000
事项名称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许可
实施主体 临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立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改办关于清理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的通知》(鲁审改发〔2016〕2号)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115号)二、主要职责(四)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紧急抗旱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抗旱工作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实施程序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工程管理站 3212340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权利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