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0010000906 |
权力事项名称 | 农民负担工作监督管理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实施依据 |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1年12月国务院令第92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乡人民政府主管本乡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负责。” |
实施主体 | 临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关街道办事处) |
承办机构 | |
实施对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本年度 |
承诺时限 | 本年度 |
咨询电话 | |
投诉电话 | 0536-3212520 |
救济途径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前置条件 | 监督管理 |
廉政风险点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