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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1040001020
权力事项名称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备案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村民组织法》(1998年11月通过,2010年10月修订)第二十七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实施主体 寺头镇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
实施对象 农村自治组织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0536-3300628
救济途径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置条件 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廉政风险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