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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1070001045
权力事项名称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审查上报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山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农改〔2009〕5号)第九条:“各级财政、农业(经管)部门联合组织申报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先筹后补”的原则办理。省级奖补资金以行政村为单位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核汇总后,以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第十一条:“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对各村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主要查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报经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所筹资金是否真实。”
实施主体 辛寨镇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
实施对象 农村自治组织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7工作日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0536-3300617
救济途径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置条件 村(居)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廉政风险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