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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1120001004
权力事项名称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国务院令第225号,2012年11月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八条:“……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实施主体 山旺镇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30工作日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0536-3421106
救济途径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置条件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
廉政风险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