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批服务局->事项目录
编码 3707240106840
项目名称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单位 县审批服务局
设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法定时限 20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