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批服务局->事项目录
编码
3707240106843
项目名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单位
县审批服务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为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共同审批部门
无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定时限
20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