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批服务局->事项目录
编码 3707240106843
项目名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单位 县审批服务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为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定时限 20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