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批服务局->事项目录
编码 3707240106853
项目名称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单位 县审批服务局
设定依据 1.《公路法》(1997年7月通过,2004年8月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2.《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2008年9月通过)第十六条:“农村公路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县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实施;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实施。”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定时限 20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