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批服务局->事项目录
编码 3707240116810
项目名称 有线电视安装设计审批
单位 县审批服务局
设定依据 1.《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11月16日年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2号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2011年1月修订)第7条:“工程设计、安装单位承担有线电视台的工程设计、安装任务,必须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部门发给《有线电视台设计(安装)许可证》。工程设计、安装单位承担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的设计、安装任务的,必须经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3年7月31日省政府令第264号)第49项:“有线电视安装设计审批”下放至设区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法人
法定时限 20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