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批服务局->事项目录
编码 3707240116819
项目名称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单位 县审批服务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4项:“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公民、企业
法定时限 20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