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 | 3707240116824 |
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
单位 | 县审批服务局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8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0年12月省政府令第230号)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合格证》审批”下发至县级主管部门。 |
共同审批部门 | 无 |
审批对象 | 公民 |
法定时限 | 20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