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事项目录
编码 3707240101104
项目名称 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许可
单位 县公安局
设定依据 《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8年11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第五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临时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通行或者停靠。”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法定时限 20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