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批服务局->事项目录
编码 3707240106804
项目名称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单位 县审批服务局
设定依据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2.《山东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通过)第七条:“……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进行项目核准、备案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招标内容。”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法定时限 20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