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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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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三举措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 信息来源:wfbb 】 【添加时间:2016/7/15 17:36:37】 【新闻点击量:2370】

为扎实推进县域内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昌乐县编办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选取交通局作为试点,先行先试,针对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多头多层执法、执法力量分散、审批和监管职能不分”等问题,从“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入手,全面梳理执法职责,下沉执法力量,在全市率先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期分步推进。山东省和潍坊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会议后,昌乐县编办及时将会议精神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积极争取县领导支持。县领导要求按照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坚持“统一规范,精简高效、积极稳妥”的原则,先行先试,率先整合交通领域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到一个执法机构,积极推进、稳妥实施,年内完成相关工作。

二是与部门加强沟通衔接,提出改革意见。该县编办深入交通运输局一线,通过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该系统内存在执法权的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根据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执法内容、运行方式、改革后单位职能、人员划转等进行汇总并提出改革意见。

三是加强编制支持,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坚持总量控制原则,通过整合交通系统内部编制资源,从划出执法权的3个单位和各镇街交管所核减相应编制到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按照“人随编制走”,划转相应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为改革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同时,加强人员培训,使原属不同单位人员“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圆满完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昌乐县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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