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临朐县坚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便捷化,激发创业热情保持市场主体活跃度。依托商事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力争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捷化改革。推进企业名称制度改革,认真组织企业名称数据清理核查,提出规范意见,结合企业名称数据库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定企业名称查询规范,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主选择。进一步落实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清理规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革年检制度及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等各项改革措施。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巩固提高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成效,有序做好新旧执照换发工作。全面推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3月1日起全面推进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工作,优化市场主体存量,破解“僵尸”企业退出难问题。目前,我县已有24户企业在全国信用信息系统上进行了简易注销公告。 二是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思路,积极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支持个体工商户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转型升级,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新型业态特别是涉农市场主体发展。截止目前,我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100户,新增注册资本458781.7万元。其中,新登记企业857户,新增企业注册资本414293.2万元。办理“个转企”登记29户,企业股份制改造1户。按照县府办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依托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将新登记市场主体信息推送各审批部门,实现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为后续监管提供有力数据保障。 三是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出台下发“年报公示通知”,加强宣传引导和上门帮扶,利用微信、短信、电视公告、邮寄通知等多渠道、广范围、高频次提醒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时年报。截至目前,全县3766户企业、13331户个体、5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年报率分别为46.12%、48.18%和34.09%,其中企业年报率居全市17县市区第1位。 四是持续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强化对市场主体出资、行政许可等即时信息公示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根据《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双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协同人社、统计等部门开展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黑名单”推送相关部门,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或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临朐县职能办 供稿)
-- 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
Copyright 2010-2015 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天泽科技
鲁ICP备10201193号-1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99号 电话:0536-8789701 总访问量:3578608 次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