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 | 3707000103805 |
项目名称 | 入海排污口位置选择审批 |
单位 | 市环保局 |
设定依据 | 《海洋环境保护法》(1988年8月通过,2013年12月修订)第三十条:“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审批对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实施机关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共同审批部门 | |
法定时限 | 20日 |
业务指南 |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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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