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建议
部门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县教体局
县科技局
县民宗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商务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卫健局
县审计局
县环保局
县统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应急局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县档案局
县委编办
县残联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医保局
县审批服务局
镇街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
城关街道
东城街道
五井镇
冶源镇
寺头镇
九山镇
辛寨镇
蒋峪镇
山旺镇
柳山镇
全部
全部
行政审批类
行政处罚类
行政强制类
行政征收类
行政给付类
行政裁决类
行政确认类
奖励类
行政监督检查类
其他行政权力类
流程图下载
对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处罚
[无子项]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无子项]
对未持有相关证照证明或出具非法、虚假证明发布化妆品违法广告的处罚
[无子项]
对市工商局颁发《广告发布登记证》的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发布广告的处罚
[无子项]
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擅自变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处罚
[无子项]
对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为两年的行为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有3子项]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其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违反规定(按假药查处)的处罚
[无子项]
对未持有相关证照证明或出具非法、虚假证明发布进口化妆品违法广告的处罚
[无子项]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的处罚
[无子项]
私相买卖金银的处罚
[无子项]
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处罚
[无子项]
对市工商局颁发《广告发布登记证》的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发布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广告的处罚
[无子项]
对生产者伪造、篡改或者冒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以及其他质量证明用以推销产品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情形的处罚
[无子项]
对市工商局颁发《广告发布登记证》的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发布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广告的处罚
[无子项]
合同欺诈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的处罚
[无子项]
对使用绝对化语言、出现化妆品性能、功能、销量数据的广告及未在广告中注明化妆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违法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处罚
[无子项]
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其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违反规定(按劣药查处)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处罚
[有2子项]
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处罚
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处罚
对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第十条的处罚
[无子项]
对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未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的处罚。
[无子项]
对定点批发企业违规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违规经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原料药的处罚
[无子项]
对发布化妆品广告出现禁止内容的处罚
[无子项]
订立、履行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处罚
[无子项]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经营、使用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无子项]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处罚
[有7子项]
对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处罚
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处罚
对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处罚
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处罚
对市工商局颁发《广告发布登记证》的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发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广告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处罚
[无子项]
对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不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无子项]
对市工商局颁发《广告发布登记证》的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的处罚
[无子项]
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无子项]
共
969
篇新闻 [
首页
] [
上一页
] [
下一页
] [
尾页
] 页次:
3
/25页 15篇新闻/页 转到:
跳转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第21页
第22页
第23页
第24页
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