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名称、印章、财务专用印章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临朐县编办和临朐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印章和牌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318家事业单位挂牌和刻制印章情况进行了清理清查。
一是单位自查。要求单位对所挂牌子、刻制印章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印章牌匾清理自查报告和印章管理备案表,并连同有关文件依据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二是主管部门初查。主管部门将下属事业单位的自查报告、印章管理备案表及有关文件整理后,对事业单位牌子、刻制印章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清理意见。
三是编办审查。编办依据清理原则,对照单位提供的文件依据,对取消或保留的事业单位牌子、刻制印章逐一进行认真审查,确定事业单位可以保留的牌子和章子。
经审查清理,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都能严格按机构编制规定挂牌,小部分事业单位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没有挂牌;二是32家事业单位的公章名称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名称不尽一致。针对上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临朐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