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涉及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工作,近期,奎文区下发通知,明确收缴范围,规范收缴程序,严格收缴要求,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印章收缴工作。
对名称变更和注销、撤销的事业单位印章进行收缴管理,是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为做好事业单位印章收缴工作,区编办深入调研摸底,对已经销毁的印章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对丢失、损毁而无法交回印章的,要求由主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对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保留原名称印章的,办理封存手续;对其他事业单位印章,统一交至区编办,区编办按程序送交公安机关销毁。截止目前,共收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等15枚事业单位印章,有效杜绝了事业单位印章管理使用中的各类不规范现象。
(奎文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