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是衡量事业单位服务质量、效率、水平的重要指标。为此,我们将事业单位综合评价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市级领导点评、部门单位互评、满意度测评、网上评议、主管部门评价和相关职能部门评价的“4+X”评价体系。
一、市级领导点评。市级领导点评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由市级领导对分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年度工作及整体运行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层次进行点评。为有效拉开评价档次,评价时限定“优秀”比例。
二、满意度测评。由第三方调查机构采取电话随机访问的方式,从征集的各事业单位服务对象电话中随机抽样进行电话访问,每个单位访问有效样本100个。满意度测评的重点是事业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三、网上评议。升级网上评议系统,在“寿光机构编制网”开辟投票窗口,由部分企业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及镇街区主要负责人对事业单位在办事公开、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及收费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
四、主管部门评价。通过填写评价票的形式,由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对所属事业单位年度工作进行评价,与全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X”指相关职能部门评价。由相关职能部门对“一票否决”情形进行评价认定,内容涉及软环境建设、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节能减耗、舆情管理等重大问题。负责评价认定的有纪检、卫计、安监、政法、环保、信访等多个职能部门。
(寿光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