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改进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诸城市编办在2015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做到“四结合”,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各单位“三定”方案执行情况、职能履行情况、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情况、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情况,使共性问题和个别问题都得到解决。
二是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市委、市政府把好关、负好责,自觉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好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三是社会监督和自身监督相结合。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程序、内容等通过编办工作群向群众公开,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了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联合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纪检监察、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联合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同时对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巩固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
(诸城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