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昌邑市编办严格把关,注重沟通,坚持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原则,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评业务工作目标审核工作。
一、严肃程序,明确责任。业务工作目标由事业单位自主提报,主管部门负责把关,市事考办最终审查核准后以正式文件进行下发。目标实行领导确认制,由单位领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后上报,保证目标的真实性、合理性。
二、分类提报,确保全面。目标提报要求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上级部门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单位职责任务、工作创新目标和表彰奖励情况,既包含当年度重点工作,又包含日常性工作,还涵盖创新指标设置,确保目标的全面性,同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营造提升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严把标准,保证质量。对事业单位提报的目标重审核、严把关,对应单位职责、实有人员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重点工作,以上年度目标为基准,要求工作量、难易度、细化量化程度、创新程度等各方面都要有进步,对于提报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反复沟通,提出修改意见后重新提报,确保目标既有数量,又有质量。(赵伟艳)
(昌邑市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