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部分事业单位被要求撤销、解散后,人员流动、资产遗留等问题导致的注销登记意识不强,从而未能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近期,高密编办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程序,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
一是增强注销登记意识。联合财政局转发《关于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的通知》,把注销登记与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广泛宣传;在下发新设机构的文件时对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进行明文规定,提高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的自觉性。
二是建立注销追踪机制。对于已撤销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单位提前进行梳理,结合年度报告公示情况汇总形成注销单位名单,并摸清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等具体情况;主管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采取先对已撤销的单位实行注销登记后办理相关登记业务的措施,明确责任,依法做好注销登记工作。
三是实行注销帮扶机制。为破解事业单位注销难题,对未能办理注销登记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流程指导和政策解读,本着“成熟一家,注销一家”的原则,严格事业单位注销登记流程,及时收缴法人证书、公章及其他材料,稳步推进注销登记工作。
(高密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