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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罚
[无子项]
对会计人员提出的会计监督报告不处理或者处理错误的处罚
[无子项]
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无子项]
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有2子项]
对社会代理机构违规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的处罚
对社会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或者不按规定退还保证金的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处罚
[有6子项]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对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处罚
[有4子项]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处罚
[有5子项]
对供应商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对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对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处罚
对供应商、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处罚
对供应商、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的处罚
[无子项]
对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处罚
[有6子项]
对招标采购单位未按规定将应当备案的文件资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处罚
对招标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处罚
对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对招标采购单位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对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处罚
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或者不按照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的处罚。
对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的处罚
[有5子项]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处罚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处罚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处罚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处罚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处罚
对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处罚
[有2子项]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处罚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对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处罚
[有5子项]
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期限公告信息的处罚
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两个以上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信息的实质内容明显不一致的处罚
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明显违反规定的处罚
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首先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或者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的处罚
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公告政府采购信息而未公告的处罚
对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处罚
[有2子项]
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处罚
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处罚
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所列事项的处罚
[有6子项]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处罚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的处罚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罚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罚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罚
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所列事项的处罚
[有6子项]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处罚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的处罚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的处罚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的处罚
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所列事项的处罚
[有5子项]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的处罚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处罚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的处罚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处罚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处罚
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所列事项的处罚
[有7子项]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的处罚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的处罚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的处罚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的处罚
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所列事项的处罚
[有5子项]
对单位和个人有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虚列投资完成额的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的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处罚
对企业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无子项]
对企业和个人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无子项]
对企业和个人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的处罚
[无子项]
对企业和个人有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的处罚
[无子项]
对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处罚
[无子项]
对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处罚
[无子项]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设立条件的处罚
[无子项]
对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处罚
[无子项]
对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的处罚
[无子项]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所列事项的处罚
[有4子项]
对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
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处罚
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中标人和供应商违法行为的处罚
[有7子项]
对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对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处罚
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对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处罚
对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中标项目擅自分包给他人的处罚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处罚
对供应商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处罚
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专家违法行为的处罚
[有5子项]
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或者有恶意串通等其他违规评审行为的处罚
对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的处罚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处罚
对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处罚
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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