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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水养殖者未按规定采取科学的养殖方式,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或者严重影响海洋景观的处罚
[无子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代为拆除
[无子项]
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处罚
[无子项]
对建设单位未按本条例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处罚
[无子项]
海洋主管部门可以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
[无子项]
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核
[无子项]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
[无子项]
对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无子项]
强制拆除擅自设立的水文站或纠正危害水文监测的行为
[无子项]
对违反《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存在该法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有3子项]
对在半封闭海湾、河口兴建影响潮汐通道、降低水体交换能力或者增加通道淤积速度的工程项目的处罚
对采挖海砂、砾石或者开发海岛及周围海域资源,未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的处罚
对违反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或者重点海域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处罚
经营利用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核
[无子项]
对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法排污口强行拆除、恢复原状
[有2子项]
对违法排污口强行拆除
对违法排污口恢复原状
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核
[无子项]
对拒不清除本单位用海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废弃物或者将生产、生活废弃物弃置海域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存在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有3子项]
对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处罚
对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的处罚
对耗水量高或节水措施不力的核减取水量直至停止取水
[无子项]
《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有3子项]
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处罚
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处罚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许可
[无子项]
对在自然保护区进行捕捞、开矿、挖沙等有关违规活动的处罚
[无子项]
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处罚
[无子项]
对造成水土流失的采取补救措施
[无子项]
水产苗种进出口许可
[无子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
[无子项]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绝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无子项]
擅自变更渣场地点的处罚
[无子项]
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无子项]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审核
[无子项]
对违反《海底电缆管道保护条例》规定,存在该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有4子项]
对委托有关单位保护海底电缆管道未备案的处罚
对未报告海底电缆管道定期复查、监视和其它保护措施的处罚
对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线图、位置表等注册登记资料未备案的处罚
对进行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由调查、改造、拆除、废弃海底电缆管道时未及时公告的处罚
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
[无子项]
对违反《海底电缆管道保护条例》规定,存在该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有3子项]
对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海底电缆管道及其附属保护设施损害的处罚
对钩住海底电缆管道后擅自拖起、拖断、砍断海底电缆管道的处罚
对擅自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砂、钻探、打桩、拖锚、底拖捕捞、张网、养殖或者其他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的海上作业的处罚
临时渔业捕捞许可
[无子项]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规定,存在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有2子项]
对违法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处罚
对违法在无居民海岛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的处罚
制造、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许可
[无子项]
对项目法人调整或者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处罚
[无子项]
对违法进行严重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活动的处罚
[无子项]
对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进行实物调查、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无子项]
省内跨市购置海洋捕捞渔船许可
[无子项]
对在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其他可能改变该区域地形、地貌活动,在临时性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设施,或者在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建造居民定居场所的处罚
[无子项]
跨省购置海洋捕捞渔船许可
[无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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